兰交职改〔2019〕12号
校属有关单位:
我校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定于9月6日启动。为贯彻落实新一轮职称制度改革,使本次评审工作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传达给本单位教职工,认真做好评审申报工作。
一、 开评系列
1、高校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中级
2、图书资料系列:高级、中级
3、档案系列:高级、中级
4、会计系列:高级
5、经济系列:高级
6、博士考核认定副高级、硕士考核认定中级
7、本年度公开招聘新进博士考核认定中级、硕士考核认定初级
8、工程(实验)技术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待主管部门启动评审后另行通知
二、 评审依据
1、高校教师(研究)系列职称评审依据《关于印发<兰州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兰交人发〔2018〕202号)执行。
2、图书资料系列职称评审依据《关于印发<甘肃省图书资料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34号)执行。
3、档案系列职称评审依据《关于印发<甘肃省档案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283号)执行。
4、会计系列职称评审依据《关于印发<甘肃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279号)执行。
5、经济系列职称评审依据《关于印发<甘肃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321号)执行。
6、硕士以上学历人员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依据《下发兰州交通大学关于硕士以上学历人员转正定职的规定》(兰交人发〔2004〕90号)执行。
三、 申报材料
1、材料及证件
(1)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申请考核认定职称人员只需上交学历学位证书即可);
(2)低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资格令)及聘任令;
(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手册;
(4)年度考核登记册;
(5)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项目立项通知书、结项通知书、成果登记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论文要在刊物原件的目录中醒目地标出自己的论文题目,以便核查。论文发表的刊物如改刊、更名等,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
2、表格填写(申请评审档案系列职称人员)
(1)《甘肃省职称任职资格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贴1寸红底近期证件照,A4纸双面打印;
(2)《甘肃省申报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2)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并附电子版;
(3)《申报职称任职资格业绩汇总审核表》(附件3,单位汇总,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版;
3、破格晋升人员报送专题报告一式7份(用A4纸打印)。
4、申请者需将本人的申报材料装入材料袋中,材料袋用浅色布袋,并在材料袋上写明单位、姓名、拟晋升职称、晋升类型,材料清单装在材料袋中(不能粘贴)。
四、 申报方式
1、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进行“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19〕90号)精神,2019年职称评审通过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gszcxt.cn:8000/zcxt,以下简称职称信息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认定)、发证(不含高校教师(研究)系列)、查询,并启用电子职称证书(不含高校教师(研究)系列)。具体申报流程见“职称申报人员使用说明书”(附件4)。
2、申请评审职称人员按对应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级别进行网上申报,申请考核认定职称人员从“认定”入口按对应级别进行网上申报。
3、本次审核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对照职称信息系统中上传的材料,线下提交对应原件。
五、 注意事项
1、各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由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机关工作人员由机关党委)对申报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师德公示,报送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时一并报送加盖党委、党总支公章的师德公示情况报告。
2、请各单位成立本单位职称工作推荐小组,推荐小组由3-5人组成,并将本单位职称工作推荐小组人员名单用A4纸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9月9日17点前交校职改办。各单位职称工作推荐小组负责对本单位职称评审人员的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推荐,重点监督其年度考核、授课情况、业绩情况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通过核查推荐人员,由单位汇总名单,并经职称工作推荐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与个人申报材料一起上报校职改办。
3、师德公示无异议且经单位核查推荐者,需由单位统一填写《申报人员账户信息表》(附件5,申请评审职称人员和申请考核认定
4、职称人员分开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职改办需以《申报人员账户信息表》中信息为依据,为申报人分配账号后,申报人员才能登录职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故请各单位在师德公示、核查推荐后,尽快将《申报人员账户信息表》报送至职改办,其他申报材料可以在规定的报送时间截止前上报。
5、所有业绩条件均指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均计算到申报当年9月30日为止;申报人员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申报人员任职年限从聘用的当月开始计算;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职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为止。
6、任现职期间,有如下情形者,不得申报:
(1)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未结束或受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2)上年度评委会评审未通过,申报当年之前未取得新业绩的。
(3)申报当年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当年是否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均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为止)。
(4)未办理正式调入手续的人员;
(5)材料填写不规范的人员;
(6)评审简表“用人单位审核意见”栏没填写意见或未加盖单位公章者;
(7)上报材料未附业绩、成果等有关材料原件者;
(8)未按要求的组织程序上报者。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失信惩戒
(1)师德有问题。师德有问题实行“零容忍”,对师德考核不合格者,评审实行“一票否决制”,按“连续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即申报当年之前的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2)申报造假。申报造假“一票否决”,对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按管理权限,根据或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实行申报造假、弄虚作假向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报制度。
(3)学术不端行为。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8、申报人员的论文采稿通知单、专著(译著)的出版合同及清样一律不作为评审依据。
9、非教师系列以考代评及考评结合相关问题:
对于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考试的计算机等专业人员,其所考取的资格证书,可作为评审辅助条件之一。晋升相应职称,仍需满足各级别职称相应条件,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评审会。
10、编制外校聘人员,岗位类型为专业技术或管理兼技术岗位,首聘时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因工作需要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学校的考核认定职称和评审职称,获得资格后仍按编外聘用。
六、 报送时间及其他要求
申请晋升档案系列职称人员,务必于9月11日17点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申报材料原件及相关表格报送至职改办。申请晋升高校教师(研究)系列职称人员和申请考核认定职称人员,务必于10月20日17点前完成网上申报;申请晋升其他系列职称人员,务必于9月20日17点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申报材料原件报送至职改办。
“职称信息系统”各系列申报通道均有关闭时间限制,过期后无法进行申报,请各申报人员务必重视,确保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申报,否则一切后果由申报人员个人承担。
联系人:马瑛 办公室:七号实验楼413室
联系电话:4956177 电子邮箱:zgb@mail.lzjtu.cn
附件1:甘肃省职称任职资格审批表
附件2:甘肃省申报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附件3:申报职称任职资格业绩汇总审核表
附件4:职称申报人员使用说明书
附件5:申报人员账户信息表
附件6:甘肃省职称任职资格审批表填表说明
附件7:甘肃省申报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填表说明
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