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交职改〔2020〕1号
校属有关单位:
现将甘肃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工程系列教育教学类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33号)转发给你们,请将通知精神传达至相关人员。
附件:关于印发<甘肃省工程系列教育教学类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
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版权所有 兰州交通大学人事处 Copyright 2015-2019 All Right Reserved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 电话:0931-4938403
甘公网安备 620105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