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长、副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劳资科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完成工作任务,使劳资科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负责实施全校职工工资政策的落实:全校职工每年一次正常晋升、新进人员的工龄及工资核定;转正家级、提高学历及岗位、职务、职称变动等人员的工资核定变更;辞职、请假及调动等其他情况的停薪或转薪工作。
二、劳动工资命令的起草及下发工作
三、负责校内岗位津贴(绩效工资)的核定发放。
四、负责福利待遇、加班费等的核定发放。
五、负责计划外用工工资的核定发放。
六、负责职工探亲路费的核定和发放工作。
七、负责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各项政策待遇的核定、发放工作。
八、负责教职工到龄延退、到龄退休的审批、退休证的办理发放、退休后校级返聘等工作。
九、负责退休人员退休手续、退休证的办理工作。
十、负责退职职工及退养人员待遇的发放。
十一、负责已故职工丧葬抚恤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事宜。
十二、负责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办证等工作。
十三、负责各级劳动工资的统计报表工作。
十四、工资调整后材料的归档工作。
十五、离校人员工资清算,为学校提供调出、辞职人员离校费用结算依据。
十六、全校工资、校内津贴、福利、加班费、计划外用工费用预算。
十七、退休、辞职、调出、死亡人员人社厅计划管理卡减员。
十八、每月职工考勤工作。
十九、请假人员管理。
二十、负责人事信息数据库工资信息及工资信息库的维护工作。
二十一、出具职工工资收入证明。
二十二、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