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歧视侮辱猥亵学生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马山县古统小学教师覃某某猥亵学生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
2021年4月,覃某某猥亵多名女学生,被刑事拘留,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覃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覃某某开除公职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对其所在学校校长和有关负责人作出严肃处理。(教育部官网2022年8月30日)
(二)九江市双峰小学濂溪校区教师邹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教师岗
新京报讯 2022年7月10日,九江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对邹瑜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以下为全文:
邹瑜,女,中共党员,九江市双峰小学濂溪校区教师。
2021年11月18日,接到九江市公安局濂溪区分局移交的关于邹瑜违反师德师风问题线索,涉事学生家属先后四次(2022年1月26日、2022年2月17日、2022年3月18日、2022年6月9日)补充提交的问题线索,九江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依纪依法依规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经查,邹瑜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红包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和庐山住宿安排等问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在课堂教学中多次对多名学生有讥讽、歧视行为等违反师德师风的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对邹瑜作出以下处分决定:
1.给予邹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给予邹瑜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处分;
3.给予邹瑜调离教学岗位处理。
(新京报快讯2022年7月10日)
(三)攸县某中学教师周某某猥亵未成年女学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终身禁业
2021年上半年至2022年5月期间,攸县某中学教师周某某多次利用其教师身份,在办公室采取摸胸、搂抱等行为,猥亵、强制猥亵未成年女学生,其中多人未满十四周岁。2022年7月,周某某被抓获归案。
2022年11月28日,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猥亵儿童、强制猥亵案开庭并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八年。
同时,鉴于其主观恶性较大、社会影响恶劣,为预防再犯的发生,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教育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规定,判决其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澎湃网2022年11月29日)
(四)天津市咸水沽二中教师肖某某在课堂上歧视、侮辱学生被给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1年2月,肖某某在课堂上发表通过家长收入水平质疑家长素质以及歧视、侮辱学生等言论。肖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肖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理并调离岗位;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教育部官网2021年4月19日)
二、体罚学生
(一) 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武罗学校教师姚某某体罚学生对其作出解聘处理
2021年10月至11月,姚某某多次对学生进行体罚。姚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姚某某作出解聘处理。对武罗学校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学校负责人作出相关处理。(教育部官网2022年4月11日)
(二)海南省东方市思源学校副校长符某某体罚学生给予符某某撤销学校党支部副书记并免去副校长职务处分
2021年11月,符某某对3名欲翻墙出校游玩的学生进行体罚,惩戒过当造成学生受伤,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符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符某某撤销学校党支部副书记处分,免去副校长职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从十级降至十一级。责令其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出检讨。(教育部官网2022年4月11日)
(三)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第二中学教师马某体罚学生给予马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教师岗位
2022年5月,马某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体罚。马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马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教师岗位。给予其所在学校校长和党总支书记警告处分,对其所在县教育体育局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教育部官网2022年8月30日)
(四)汉阴县蒲溪初级中学老师殴打学生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新京报讯 据汉阴教育官微消息,2022年11月16日,网传“汉阴县蒲溪初级中学老师打学生”事件后,我局迅速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
经初步调查,2022年11月15日上午8:30,蒲溪初级中学八年级六班班主任高某(女)在早操后召开例行班级晨会,就班级前一天出现的学生违纪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熊某某因无故旷课受到批评后出言不逊,辱骂高某,高某打了熊某某一巴掌,熊某某扑上来意欲殴打高某,在附近上课的赵某某老师、喻某某老师(系高某丈夫)先后上前制止时熊某某被推倒,后熊某某被带到学校安保处并对其进行了思想教育。当日下午,熊某某代表班级参加了学校篮球赛,期间一切正常。11月15日晚,熊某某家长报警,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目前,涉事教师已停课,调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公布。
汉阴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新京报快讯2022年11月16日)
(五)沂水县夏蔚镇回峰涧小学教师体罚学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新京报讯 据沂水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2022年5月24日下午,网上出现“沂水县夏蔚镇回峰涧小学教师体罚学生”的视频,沂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对该事件进行调查。经查,宋某某体罚学生曹某某事件属实。目前,曹某某正在接受治疗,伤情稳定。涉事教师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新京报快讯2022年5月24日)
(六)朔州市朔城区神头职业中学教师王晓君殴打学生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朔州市朔城区神头职业中学教师王晓君2020年10月13日下午联合丁彦兴、李宏滨等两名学校临聘教师对一名与其发生冲突的学生进行殴打。该校对王晓君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取消当年班主任津贴、绩效工资等一切奖励,调整到后勤岗位;对涉事两名临聘教师予以解聘。(中国新闻网2020年11月5日)
(七)怀仁市第九中学校教师魏某某大学生耳光被解聘
2020年8月30日,怀仁市第九中学校初中部教师、初二年级202班班主任魏晶晶对一名在休息时大声吵闹的学生以打耳光方式惩戒。该校已解聘魏晶晶职务,并停止其一切在校教育行为。(中国新闻网2020年11月5日)
(八)贵州省余庆县龙溪中学多名教师体罚学生分别给予田某等5名教师记过、警告处分
贵州省余庆县龙溪中学多名教师体罚学生问题。2020年11月,该校田某等5名教师在教育言行不当及早恋的多名学生过程中方法简单粗暴、惩戒过当。田某等5名教师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分别给予田某等5名教师记过、警告处分;对学校相关领导和教育局负责人分别给予免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教育部官网2021年11月30日)
(九)招远市第九中学某班主任体罚学生导致学生喝84消毒液被停职
针对网传“招远市第九中学某班主任体罚学生导致学生喝84消毒液”一事,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成立专门调查组开展调查。
经核实,当事学生与同宿舍学生因琐事发生纠纷,对班主任调解期间体罚不满,于7月1日18时20分许,向班主任自述喝下84消毒液,学校立即将该学生送医就诊。现该学生言语行动正常。涉事班主任已于7月2日被停职并配合调查,所在班级已安排其他教师代理保持正常教学秩序。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将依据公安机关调查结果,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澎湃网2022年7月4日)
(十)沂水县夏蔚镇回峰涧小学教师体罚学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22年5月24日下午,网上出现“沂水县夏蔚镇回峰涧小学教师体罚学生”的视频,沂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对该事件进行调查。经查,宋某某体罚学生曹某某事件属实。目前,曹某某正在接受治疗,伤情稳定。涉事教师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十一)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第三小学教师赵某某体罚学生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1年3月5日,因某学生作业中一道数学题未带计量单位,赵某某欲用卷成筒状的书本打手训诫,在该生闪躲后,将书筒从讲台扔向该生,导致该生右侧面软组织挫伤,右眼及面颊部挫伤。其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给予赵某某党内严重警告、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处分,并调离教师岗位。对学校校长给予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其向县教体局作出书面检查。(教育部官网2021年4月19日)
三、违规收受礼品
(一)福建省福州市华伦中学多名教师参加学生家长付费的宴请及违规收受礼品被取消评优资格并对分管校领导和年级负责人作出停职处理
福建省福州市华伦中学多名教师参加学生家长付费的宴请及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1年7月,该校陈某等9名教师参加初三毕业班学生聚餐,并收受了价值人均400多元的礼品,费用均由学生家长分摊,事后退还了礼品和餐费。该9名教师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取消该9名教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降低年度绩效考核等次,对其中1名党员教师给予诫勉谈话,对其他8名教师给予批评教育;对分管校领导和年级负责人作出停职处理。(教育部官网2021年11月30日)
(二)河北省沧州市华北油田某学校教师曹某某收受学生家长礼品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与行政记过处分
河北省沧州市华北油田某学校教师曹某某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问题。曹某某先后收受学生家长海鲜、茶叶、水果等物品及现金1000元。曹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曹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送礼学生家长职业为中学教师,同样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给予其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的处理,取消当年评奖评优及职称评定资格,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教育部官网2021年8月25日)
四、组织有偿补课
(一)浙江省金华市湖海塘中学教师李某、金华市第四中学教师杨某某、邵某某有偿补课分别被给予通报批评与警告处分
浙江省金华市湖海塘中学教师李某、金华市第四中学教师杨某某、邵某某有偿补课问题。2021年7月,李某、杨某某、邵某某参与校外违规有偿补课。该3名教师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合格、调离原工作岗位、取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资格处理,责令其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杨某某、邵某某警告处分和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合格、调离原工作岗位、取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资格处理,责令其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对学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降低2020学年学校发展性考核档次。(教育部官网2022年4月11日)
(二)太原市知达常青藤中学校教师李丽娜于寒暑假期间组织所带班级学生有偿补课被责令其退还所收补课费并与其解除聘任关系
太原市知达常青藤中学校教师李丽娜于寒暑假期间组织所带班级学生有偿补课,在学生管理教育过程中简单粗暴,时有侮辱性言辞。该校对李丽娜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退还所收补课费,并与其解除聘任关系。(中国新闻网2020年11月5日)
五、言行不端
(一)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城南小学教师成某某吸毒被开除党籍并撤销其教师资格
2020年7月,成某某因吸毒被行政拘留。成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成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给予其所在学校校长和副校长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处理。(澎湃新闻网2022年8月30日)
(二)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中学教师吴某批评学生言辞不当被通报批评
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中学教师吴某教学方式不当问题。2020年4月16日,吴某在上网课点名时要求学生实名登陆,一学生以“肖战糊了”的网名登陆后,吴某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时方式不当,言语有失教师职业身份,造成不良影响。吴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四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吴某责令检查、全县教体系统通报批评、取消两年内评奖评优资格的处理。对学校校长在全县教体系统进行通报批评。(教育部官网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