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统筹协调学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核心价值引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促进教师全面发展的管理服务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1. 加强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教师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加强教师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引领,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2. 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切实做好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不断提升学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学校管理服务教师工作水平。

3. 负责开展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激励和约束教师潜心育人、用心教学。

4. 建立健全师德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档案,加强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在教师入职、评聘、培养、考核、晋升等师资队伍建设发展的全过程中,突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素养的考察,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度。

5. 协同有关单位做好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宣传,指导、检查二级单位(部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督促二级单位(部门)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

6. 负责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的综合考察和把关,协助开展新入职教师的入职教育、校史校情教育、国情教育等。

7. 协助开展人才引进、师资培训、社会实践、校外挂职、国内外学术交流等相关工作。

8.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